
通知公告
中科院重慶綠色智能技術研究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規(guī)程
時間:2016-04-21編輯:
根據教育部和中國科學院大學關于博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院實際,經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規(guī)程:
一、指導思想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科學選拔的原則,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選拔,寧缺毋濫,確保招生質量。
二、復試組織與要求
復試工作由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組織。
(一)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國科大要求的最低分數線。
(二)復試小組
經研究決定,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按招生專業(yè)分別進行。
(三)復試內容與要求
根據《重慶研究院博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實施細則》(施行)要求,復試內容如下:
1. 審查。復試前,對考生的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書、學生證、準考證等報名材料原件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者不予復試。
考生報到時應提交以下材料:①有效身份證件;②準考證;③畢業(yè)證及學位證(非應屆生),或學生證(應屆本科畢業(yè)生);④本科及碩士生成績單(加蓋教務、人事或檔案部門公章);⑤反映考生英語水平的成績證明或證書;⑥考生個人簡歷及自述表(附件1,需考生本人簽字);⑦重要獲獎證書、科研成果證明等其他有參考價值的材料;⑧本人近期兩寸免冠彩色照片兩張。⑨政審表(附件2,一份,加蓋公章并密封)⑩復試表(附件3,一份,雙面打?。?/span>
考生報到時提供材料①-⑤原件供查驗,提交材料①-⑦復印件7份(按順序裝訂)。
2. 復試內容。博士研究生復試內容以面試形式組織。具體分為專業(yè)素質和能力測試。每名考生面試時間不得少于20分鐘。
(1)專業(yè)復試成績按100分打分,低于60分為復試不合格。
(2)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主要包括業(yè)務能力面試、素質考核、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
(3)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
總成績=(初試總成績÷300)×100×40%+復試成績×60%
(四)體檢
體檢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 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wèi)生部 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2號)在二級甲等以上醫(yī)院進行,由考生本人自行體檢。
三、復試安排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到中科院重慶研究院綜合科研樓報到,提交相關材料,復試的具體時間安排以通知為準。
考生在復試期間可入住重慶研究院園區(qū)內專家公寓,住宿費用自理,前臺電話:023-65936060。
考生應提前預訂返程票,復試結果將于5月中旬公布,請及時關注重慶研究院網上和郵件通知。TEL:023-65936004 ; Email:yzb@cigit.ac.cn。
四、擬錄取名單的確定
1.擬錄取名單按考生總成績排名擇優(yōu)錄取并參照體檢及政審結果確定,報送研究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國科大審批后由人事教育處負責發(fā)布。
2.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合格者;體檢結果不合格者;以上情況出現一種均不予錄取。
3.擬錄取采用電話、郵件和網絡通知。
五、監(jiān)督投訴電話
中國科學院重慶綠色智能技術研究院:023-65936004
中國科學院大學招生辦公室:010-88256714
中國科學院重慶綠色智能技術研究院 版權所有京ICP備05002857號渝公網安備50010943035號